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
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补充通知
成劳社办〔2007〕173号 来源: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四川枝华骨病骨伤中医药研究所附属医院和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因故错过了2006年医院制剂的申报审批时间,使长期使用的、具有较好疗效的医院制剂未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市劳动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用药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劳发[2001]18号)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四川枝华骨病骨伤中医药研究所附属医院和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申报的医院制剂,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将该院核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解痉胶囊等17种医院制剂(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管理,按照甲类药品的支付标准进行社保业务结算,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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