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些单位的职工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扣缴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是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都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也不扣利息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且正常缴存单位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新调入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 目前我市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6%,上限为15%。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且同一个单位只能执行一种比例。
四:职工在那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死亡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房款未付清的;5、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未还清的;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 1、借款人或配偶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借款人与购房人须为同一人且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30%;4、同意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财产保险及公证。
六、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利率及额度有何规定? 答:1、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96%,5年以上为4.。3、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和可贷款年限计算,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若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大于其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可由委托银行审批后提供相应的商业性贷款补充,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额度精确到千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6%×12×0.45×可贷款期限。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答: 借款人可直接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提前还款部分不再计息。借款人可以每年支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已结息部分用于还贷。
八、今年3月17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上调,17日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对月供有无影响? 答:今年3月17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上调, 17日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的月供不变,从明年元月一日起按新利率执行,月供将会有所增加;17日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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