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偷逃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按时足额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保险费的情况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用人单位实地检查缴费情况。在检查时,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可以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行为。
2、调阅审查。为了了解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查明和证实有关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调阅用人单位与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的证件、报表、账册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已确定这些材料的真伪。
3、调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养老保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为证实和查明有关问题,可以通过询问知情人,或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自行收集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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