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3号令第8条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且满足以下两条中: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和视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在成都市缴费10年以上。”中的其中一条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由于养老金的高低与参保人员的缴费时间成正比,也就是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仅有15年,那就只能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标准,随着缴费时间的延长,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高,反之则反,为了退休以后多领取一些养老金,也为了提高参保者的老年生活质量,参保人员只有在退休前尽量的增加缴费时间,才能够保证以后老年更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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