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本站新闻 >> 新闻浏览
 
 
成都启动2013年基本医保 缴费标准比去年上调-成都德馨社保
成都启动2013年基本医保 缴费标准比去年上调

Www.cddxsb.com  2012/11/14

             成都启动2013年基本医保 缴费标准比去年上调

  □中小学生、婴幼儿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60元
□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第一档每人每年14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70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罗琴)2013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昨日起全面启动。日前,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今年参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中小学生、儿童和成年人可在今年12月20日24:00前缴费参保。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保缴费标准较去年有所调整。参加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婴幼儿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比2012年上涨了10元。而参加明年基本医保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40元和每人每年70元两档,相较今年的120元和60元两档标准也有所上涨。低保对象、残疾人等符合规定资助条件的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按每人每年14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保,其中,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
  同时,2013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作也正式启动。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一并征收。中小学生、婴幼儿和成年居民的参保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270元、135元两档。未随学校和托幼机构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学生、幼儿,可在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自愿参保缴费。
  根据相关规定,成年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站)参保缴纳保险费。在册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可在学校、托幼机构参保缴费,新生儿、散居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站)参保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和成年居民的待遇享受期限均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至2013年12月31日24时止。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大学生、新生儿除外)。新生儿的待遇享受期限为出生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大学生的待遇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dexin 时间:[2012/11/14]
  返回】 【顶部】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为你服务 |  友情链接 |  后台管理

社保咨询热线:13880829028 028-89553250 传真电话:028-86782368

地址: 成都市福字街1号附8号 网址:www.cddxsb.com e_mail:dxw89@126.com
copyright @ 2003-2025  成都社保网(成都德馨劳动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蜀icp备06008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