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此前,“民办学校教师可以参加事业保险”的条款已经写入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但后来又被否定。记者昨日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这个被否定的条款已被再次提出,并写入地方性法规草案三审稿中,而且将于本周五交付会议表决。如果没有大的分歧,该法规草案将获得通过。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说,二审后,法制委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人士均认为应该给予民办学校及其教职工与公办学校及其教职工同等的法律地位。成都21所民校,宜宾江安县6 所农村民办小学和达县14所农村民办小学就此提出联名建议。最终,省人大法制委从促进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重新写上了这个条款。(向朝阳) |